质检总局抽查50批次蚊香和杀虫气雾剂产品 不合格3批次
发布时间:
2017-11-14
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8月16日,国家质检总局通报2017年第2批蚊香和杀虫气雾剂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,共抽查了天津、河北、上海、浙江、福建、江西、山东、湖南、四川等9个省、直辖市41家企业生产的50批次蚊香和杀虫气雾剂产品,有3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。
本次抽查依据GB/T 18416-2009《家用卫生杀虫用品-蚊香》、GB/T 18419-2009《家用卫生杀虫用品-杀虫气雾剂》、GB 24330-2009《家用卫生杀虫用品安全通用技术条件》等标准的要求,对蚊香产品的有效成分使用要求、有效成分含量及允许波动范围、药效、连续燃点时间、烟尘量等5个项目;对杀虫气雾剂产品的有效成分使用要求、有效成分含量及允许波动范围、药效、杀虫气雾剂内压等4个项目进行了检验。
抽查发现有3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,涉及到有效成分使用要求、有效成分含量及允许波动范围、连续燃点时间项目。
湖南省九喜日化有限公司,名单第43-44条,已通过国家家用杀虫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抽查,请大家放心选择!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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